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護士請產假工資怎麼算

法律 閱讀(2.31W)
護士請產假工資怎麼算
請產假工資怎麼算的?
(1)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就是固定工資部分,不含獎金和與工作有關的補貼);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後,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麼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於生育津貼,那麼不再補釦差額部分。 (2)先計算能夠申領的生育津貼,從財務借款發放;等到申領完畢後社保支付生育津貼衝抵借款。同時,應該將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進行對比,補差發放。 注:以上兩種方式,都是採取了先發放的方式,因為如果等到生育津貼申領下來才發放,女職工將有幾個月領不到工資。這樣做不合適,而且也會引起員工不滿。 具體計算方式為: a.連續工齡<2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60%計發; b.連續工齡≥2年且<4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70%計發; c.連續工齡≥4年且<6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假期日平均工資的80%計發; d.連續工齡≥6年且<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90%計發; e.連續工齡≥8年者,病假日應得工資按職工病假日平均工資的100%計發。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請產假工資怎麼算的資訊,實際上,產假工資包括三個方面即產前、產期和哺乳期,這三個時期的薪資計算有所差異,並且有些用人單位還會有自己的規定,一般體現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