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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是不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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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是不是合同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協議書是不是合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合夥協議書是不是合同

1、合夥協議書是合同。
2、民法典規定,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合夥協議書屬於合同的形式之一。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