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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有多少可能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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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結果有多少可能被推翻
工傷鑑定結果有多少可能被推翻
1、工傷鑑定結果是存在被推翻的可能性的,但是並不是由當事人隨意推翻的。如果對方不認可鑑定結論,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2、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託的鑑定,一般是由傷者單方委託的,如果對方不認可鑑定結論而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的話,法院大多數會同意重新鑑定。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服法院委託作出的鑑定結論而申請重新鑑定,除非有非常充分的法定事由,一般不會再次重新鑑定。目前,有些人稱與某些鑑定機構關係很好,可以多做傷殘等級。但是作為患者本身要清楚,保險公司都有專業的醫療核賠人員對傷殘等級進行稽核,一旦認為患者不構成該等級的傷殘,申請重新鑑定,不僅耗時耗力,還可能重新鑑定的結果對自己不利。當然,當事人也不要過於擔心鑑定結論被對方推翻,根據我們的司法經驗,只要做出的鑑定結論符合客觀實際,對方也不會提出異議
3、什麼是傷殘鑑定
4、傷殘鑑定是指傷殘程度鑑定。傷殘鑑定的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鬥毆傷殘。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5、傷殘鑑定程式: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
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公安部相關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受到了侵害的公民在身體上出現了損傷後應該及時去鑑定並且拿著最後的結果向對方索要相應的賠償,但是也有的當事人會發現自己的傷情結果與實際不相符合,如果不認可的是可以要求重新再來一次鑑定的,在新的鑑定程式中是有可能推翻原來的鑑定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