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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與住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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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與住院時間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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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賠償



    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了人員傷亡,那麼受害者進行住院治療的過程醫院方面會建議應該如何治療,也不會對住院時間有所限制,在醫生認可的情況下是可以出院的,治療期間的費用還有誤工費等都會進行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