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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調解書出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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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調解書出具規定
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的區別

首先,解決糾紛的方式不同。民事調解書反映的是人民法院依法進行調解,促成雙方當事人自願、合法地達成協議的內容;民事判決書反映的則是人民法院依法以判決的形式解決糾紛的內容。


其次,體現的意志不同。民事調解書在合法的前提下,主要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意志,是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協議的確認;民事判決書則體現了人民法院的意志即國家的意志。


再次,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而第一審民事判決書只有在上訴期過後,當事人不上訴的情況下才發生法律效力。可見兩者的區別很大。尤其要注意的是法院調解不同於訴訟外調解,它具有訴訟的性質,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因此,民事調解書的製作應與民事判決書的製作一樣,引起我們高度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