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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賠償金最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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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賠償金最新標準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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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金新標準

5月16日,最高檢、最高法分別下發通知,要求自2017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242.30元,該標準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同日,最高檢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

國家統計局2017年5月13日公佈,2015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原“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數額為63241元,比上年增加5895元;日平均工資為242.30元,比上年增加22.58元。

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解釋稱,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資料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最終確定了新的日賠償標準為24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