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傷鑑定
杭州市工傷鑑定需要哪些具體的流程工傷鑑定條件:
1、已經過工傷認定;
2、在停工留薪期內治癒、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因工傷造成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工傷鑑定資料:
1、杭州市職工因工緻殘程度鑑定表;
2、工傷認定書;
3、受傷害職工身份證或社保卡;
4、醫療診斷證明書;
5、原始病歷等相關材料。
工傷鑑定流程:
1、單位經辦人、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攜帶規定資料向鑑定機構提出工傷鑑定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稽核;
3、通知被鑑定人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4、根據體檢結果,醫學鑑定小組專家出具鑑定意見;
5、根據鑑定意見得出勞動能力鑑定結果。
工傷鑑定申請機構:
1、杭州市區內用人單位職工和在杭的省部屬單位職工向杭州市勞動能力鑑定鑑定機構申請。
2、蕭山區、餘杭區及各縣市用人單位職工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提出申請。
【補充說明】:
1、受傷職工前來領取鑑定結論的須出示本人合法身份證件。
2、用人單位與受傷職工互相委託或委託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合法身份證件。
3、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浙江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4、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