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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併收購 | 訊息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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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併收購 訊息洩露
兼併和收購的區別

狹義的兼併是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它企業的產權,使這些企業的法人資格喪失,並獲得其控制權的經濟行為。狹義的兼併相當於《公司法》和會計學中的吸收合併。廣義的兼併是指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企業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其它企業的產權,並企圖獲得其控制權的經濟行為。廣義的兼併除了包括吸收合併以外,還包括新設合併與控股等形式。


收購是指對企業的資產和股權的購買行為。收購涵蓋的內容較廣,其結果可能是擁有目標企業幾乎全部的資產或股份,從而將其吞併;也可能是獲得企業較大一部分股份或資產,從而控制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