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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監理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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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監理合同違約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字一式4份原件;

3、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4、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檔案和“建設工程招標(發包)程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影印件(核原件);

5、非招標工程,應提交經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加蓋註冊執業專業章及編制單位公章的監理酬金稽核檔案原件,同時需提交該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證影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影印件(核原件)、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原件,監理單位為外地企業的,應提交其資質證書影印件(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