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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公司設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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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分公司設立流程
設立分公司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影印件; 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這樣的條件限制來自於分公司本身不具有獨立的地位,它不具有獨立的財產因而不能獨立的承擔責任,所以只能受總公司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