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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土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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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土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補償
你好,台州失土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還能補繳嗎?
你好,目前關於台州失土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內容如下: 失土農民養老保險能補繳。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週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徵地時對所徵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週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願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準,徵地時間以徵地批文為準。 對於男性年齡在60週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週歲以上的失地農民,地方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每年養老保險金水平,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於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對於男性年齡在45-60週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週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專案中。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與失地農民實際年齡之間的差額即為實際繳費年限。每年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共同承擔。 政府負擔的部分從政府土地徵用收益中扣除再加專項的財政撥款,集體承擔部分從土地補償費和集體經濟積累中提取,失地農民個人繳納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具體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堅持政府保障為主,個人保障為輔的原則。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後,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對於男性45週歲以下,女性40週歲以下的失地農民,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勞動力再就業,應從集體獲得的土地補償費中,提出一部分就業培訓專用資金,使失地農民掌握新的勞動技能,增加就業機會,加快就業程序。 當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後,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專案,憑藉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 失地養老保險制度將失地農民全部納入社保,將從根本上解決被徵地農民的長期基本生活保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