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車禍無力賠償能判幾年

法律 閱讀(1.52W)
車禍無力賠償能判幾年
試問車禍無力賠償能判幾年的呢?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報警,由交警部門進行責任認定並根據傷亡鑑定結論和責任過錯程度承擔法律責任。涉及到民事賠償方面,根據當事人各自的過錯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雙方協商不成 ,由人民法院判決執行。如果肇事者經人民法院查明確無執行能力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