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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回購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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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回購承諾
股權回購

1、流程


(1) 私募基金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投資平臺B(控股或參股);


(2) 與國內目標企業簽訂股權投資協議和回購協議根據協議獲得A公司部分股份,並規定回購股權的價格和期限;


(3) 等期限滿了按照回購協議回購股份。


2、特點


(1) 該模式主要規避政府對企業之前提供貸款的管制;一方面,目標企業具有很高的成長性,但又不願意接受股權投資,同時又很難獲得銀行授信支援;另一方面,中國政府對非金融企業之前的授信行為規定非常嚴格的利率上限,私募基金對目標企業承諾的貸款高回報率欲罷不能。


(2) 該模式實質上是採取假股權真債權的方法來規避政府對企業間貸款行為的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