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單位搬遷 | 職工能否獲得補償

法律 閱讀(9.46K)
單位搬遷 職工能否獲得補償

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哺乳期女職工被辭退能否獲得補償

能。
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雙倍工資,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
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另外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如果有相關證據(如工作牌、工作證、工資卡、工作服、押金條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基本工資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