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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憑門面轉讓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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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憑門面轉讓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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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租憑協議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房屋無償租賃合同的內容有:雙方的基本資訊、房屋基本情況、使用期限、甲方的權利義務、乙方的權利義務、協議解除、爭議解決和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等。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