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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 | 對方全責卻不賠錢該怎麼處理

法律 閱讀(1.79W)
出了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不賠錢該怎麼處理
出了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卻不賠錢該怎麼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對方負事故全部責任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從中調解,調解不成對方仍不願承擔賠償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