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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雙方都同意離婚財產存在異議能當庭判嗎

法律 閱讀(3.29W)
法院雙方都同意離婚財產存在異議能當庭判嗎
一審雙方都同意離婚判不離上訴後可以判離嗎
離婚訴狀二審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再無和好的可能,通常情況下二審維持一審的機率時非常大的,建議等一審判決生效後,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