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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具體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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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具體如何處理
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具體如何處理
1、對於參與傳銷的一般人員,一般不會進行刑事處罰,僅對於領導、組織傳銷組織的行為人會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一般會對其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