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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最長儲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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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的最長儲存期限
行政拘留檔案儲存期限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必須開具拘留證,行政拘留檔案儲存期限的存根必須永久存檔,所以,一旦被拘留,在公安機關一定會有記錄的,是終生保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對被拘留人的影響是有限的,被拘留記錄,通常在個人檔案裡是看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