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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商標的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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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註冊商標的公告期
申請註冊商標的流程

1、商標查詢、分析。


商標註冊有一定的風險,是因為註冊的商標下受理通知書後才輸入商標局計算機資料庫,而下受理通知書一般需要1個月左右。因而註冊在先沒有下受理通知書的商標就形成了盲查區。建議註冊前找商標局備案的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檢索,排查相同和近似的商標,降低風險提高成功率。


2、辦理申請手續、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材料


準備好申請檔案報送到商標局後,當天就可以取得商標局的報送清單回執,清單回執上面有商標局通過中心的“收訖”章及收文日期,證明商標局已收到相關的申請檔案了。


3、商標局收到申請檔案1~3個月發受理通知書,收到《受理通知書》則證明商標已經通過形式審查,進入實質審查階段。


《受理通知書》後約一年左右的時間實質審查完畢,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由商標局釋出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是三個月。


4、初步審定公告期滿,無人異議的,商標局發註冊公告證明了該商標已被核准。申請人取得該商標專用權。自發布公告之日起約一個月左右的時間即可以取得商標註冊證。


名稱重合的註冊商標其實也非常的多,因為有很多的企業都是先註冊起來,隨後隨著企業的不斷髮展才又用企業的名字去註冊了商標,這種情況下就算跟其他商標重名了也根本就不構成商標侵權。等查詢過後沒有什麼其他爭議了,在開始準備商標註冊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