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婚姻詐騙要如何認定

法律 閱讀(1.16W)
婚姻詐騙要如何認定
婚姻詐騙要如何認定
1、婚姻詐騙,俗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他人錢財的行為。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
2、司法機關在案件中對婚姻詐騙罪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認定:
(1)從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上看,以婚騙財的詐騙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產生在婚姻關係成立之前,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犯罪故意是認定婚姻詐騙犯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2)在客觀行為上,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過欺騙手段獲取財物之後,行為人將財物用於個人揮霍。為了掩蓋詐騙事實,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為人有時也會將騙取的錢財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錢財在實質上仍被行為人個人控制和支配。
(3)從騙取的財產的所有權上看,所騙取的財產是一方婚前財產或是與被害人有關係的其他人的財產,並非屬於婚姻關係成立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4)案發後,參考被害人的態度,司法機關可以考慮是否有追訴犯罪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