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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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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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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指令書》的適用問題在勞動保障行政執法中,發現用人單位有勞動保障違法行為


對違法行為輕微並能及時改正的,應當口頭責令其改正;對立即改正確有困難的,應下達《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整改。由於《限期改正指令書》旨在指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敦促其履行法定義務。因此《限期改正指令書》對於涉及具體金錢給付義務的。可以不作出具體數額要求,而只要求其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改證;對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依法應給予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在責令其改正的同時,給予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