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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清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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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清算日期
非居民企業將股權轉讓給非居民企業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號)規定,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徵繳稅款,主要指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影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