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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哪些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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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哪些處罰?

按照國家規定,任何企業或個人要進行生產、經營、服務、零售等,都必須先到工商局、稅務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完手續後,方可經營。工商稅務中的工商一般指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則是指稅收管理職能部門,它們有各自的職責範圍,承擔相應的執法和管理責任。而其中,稅務登記就是整個稅收徵收管理的起點。

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哪些處罰?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吊銷營業執照屬於哪些處罰?
1、吊銷營業執照則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依法做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就意味著企業法人資格被強行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經營資格隨之消亡,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
2、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做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式結束並辦理工商登出登記後,該企業法人才歸於消滅。吊銷營業執照的直接後果就是當事人無法從事營業活動,屬於行為罰。
3、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
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4條
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