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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可以改判撫養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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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可以改判撫養權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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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權可以改判嗎

訴訟過程是一項非常專業且隨機性較大的民事活動,很難在訴訟前就給您一個確定的概率問題,也沒有意義。在實踐中撫養權在一審期間,會參考以下條件來判決撫養權歸屬:

1.若孩子在2週歲以下,出了法定特殊情況,一般來說撫養權都會判給女方;

2.若孩子在2-8週歲,法官會考慮雙方綜合條件,包括孩子跟隨哪方生活形成穩定的生活環境,哪方經濟條件更好,哪方有獨立住房等,建議圍繞這些方面進行舉證;

3.孩子在8週歲(北京6週歲)以上,就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了。

所以若一審是根據以上原則進行撫養權判決的,二審改判的概率是比較小的,除非在二審中能夠拿出強有力的證據,證明您比對方更適合撫養孩子,在二審中改判才具有一定的可能性。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