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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糾紛被告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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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糾紛被告不出庭
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1、被告經傳喚不出庭,缺席判決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但如果是關於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被告。


2、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達傳喚通知


法院可以採取公告送達程式來完成對被告的通知義務,公告送達60日的公告期一滿,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決。公告送達適用條件:


(1)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


(2)沒有證據證明受送達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都無法將訴訟文書送達受送人的。


相關法條連結


民事訴訟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訴訟中當事人不出庭的,具體要看究竟是哪一方不出庭,並且此時案件進展到了一個什麼程度,針對不同的情況,此時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有的可能會按原告撤訴處理,有的則會進行缺席判決。以上就是律師365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