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應該怎麼寫
根據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關於建立土地有形市場促進土地使用權規範交易的通知》、《新鄭市人民政府關於規範土地市場秩序的通告》的精神,新鄭市地產交易中心受土地使用權人 的委託,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將 地塊在地產交易中心掛牌轉讓,經過公開競價,確認 為競得人。 標的位置: 用地面積: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成交價款: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小寫 元)。 請競得人在規定
時間內辦結以下手續: 一、 憑本確認書及
轉讓合同辦理相關稅費
繳納手續。 二、 憑本確認書三十日內到新鄭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變更登記手續; 買受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
代理人(簽字):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這是對土地使用權成交確認書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