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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想復讀,但是支付不起復讀學校費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學費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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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想復讀,但是支付不起復讀學校費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學費減免
往屆生想復讀,但是支付不起復讀學校費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學費減免
1、第一種情況:屬於烈屬子女、孤兒,可以減免全額或部分費用;
2、第二種情況:父母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人均收入在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線以下者;
3、第三種情況:家庭發生意外,造成經濟困難而難以支付全額學費的學生;
4、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學生,由本人在開學後一個月內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效的社會救濟證明和其他有關證明,到所在校區學生管理部門填寫《學費減免申請表》,辦理學費減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