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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能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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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職能的特點
行政訴訟狀具有哪些特點呢?
1.起因的單一性。行政起訴引起爭議的物件是專指國家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其他的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起訴權的專屬性。起訴人,即原告是專指受國家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具體行政行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告的國家行政機關不能提出起訴。      3.起訴程式的規範性。行政訴訟的起訴有兩種程式:一種是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才向人民法院起訴;另一種是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