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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匯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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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匯票不同
本票匯票不同
1、基本當事人不同,本票有兩個基本當事人,即制票人和收款人;

匯票有三個基本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2、付款方式不同,本票的制票人自己出票自己付款;

匯票是出票人要求對匯票已承兌的付款人無條件地付款給收款人。

3、名稱的含義不同,本票的英文直譯是“承諾券”,它包含一筆交易的結算;

匯票的英文直譯是“匯兌券”,它包含著兩筆交易的結算。

4、承兌等專案不同。

本票不需要提示要求承兌、承兌、參加承兌、發出一套;

匯票必須要有以上四項。

5、國際本票遭到退票,不需作成拒絕證書;

國際匯票遭到退票,必需作成拒絕證書。

6、主債務人不同;

本票的主債務人是制票人;

匯票的主債務人,承兌前是出票人,承兌後是承兌人。

7、本票不允許制票人與收款人作成相同的一個當事人;

匯票允許出票人與收款人作成相同的一個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