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丈夫不回家能否報案

法律 閱讀(1.37W)
丈夫不回家能否報案
丈夫不回家能否報案
可以報案的。
1、一般情況:成年人失蹤超過二十四小時,失蹤者的直系親屬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和失蹤者的關係證明檔案到當地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情況。
2、以下情形可以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有證據證明對方可能會有人身安全危險,或者說是對方可能會受到侵害,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失蹤人員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是智障人士隨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
發生事故導致人員失蹤,事故發生的當事人隨時隨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立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中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1)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2)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週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