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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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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
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對於一些員工可能出於某種原因不願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但企業又比較需求此類員工的。可按以下處理:


(1)儘量說明簽訂勞動合同是對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縮短勞動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簽訂合同,再儘快招聘替代的人員;


(2)如員工一定不肯簽訂勞動合同,那用人企業就必須要求員工簽訂《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的宣告書》,並證明不籤勞動合同是員工自已的意願,同時放棄雙倍工資的賠款及簽訂無固定勞動合同的權利,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3)在企業公佈欄,釋出公告書證明企業已通知了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者個人要求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告。


(4)同時要求工會出具相關的證明書證明勞動者個人要求不簽訂勞動合同。


對於連《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宣告書》都不願意籤的員工,企業必須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以免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勞動用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