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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油茶林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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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油茶林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2019經濟林補償標準

(1)徵用耕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10倍來進行補償計算。
(2)徵用養殖魚塘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8倍來進行計算。
(3)徵用果園或者其他經濟林地的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8-12倍來進行計算;
(4)徵用其他農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來進行計算;
(5)徵用未利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5倍來進行計算;
(6)徵用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時候,土地補償費按照鄰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