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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5年多久能辦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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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5年多久能辦假釋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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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期滿後怎麼辦




    監督機關對獲假釋的罪犯的監督的主要內容有: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發現有判決宣告以前沒有判決的漏罪;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釋考驗期內是否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督機關規定的行為。在假釋考試期內沒有上述三種情況,考驗期滿,應宣告刑罰執行完畢。



    在假釋考驗期內,如果被假釋的犯罪分子沒有上述的情形,即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沒有發現在判決宣告前還有漏罪沒有判決,沒有嚴重的違法行為,假釋考驗期滿的,就認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同時,有關方面應當向犯罪分子和當地群眾、組織或其所在單位公開予以宣告假釋期滿、刑罰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