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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車管所稽核居住證

法律 閱讀(2.36W)
順德車管所稽核居住證
你好。我辦了居住證。去上牌照。車管所沒有資訊是怎麼回事?
居住證到期了怎麼辦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註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簽註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註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註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註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