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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和欠據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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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和欠據有效期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通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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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據的有效期過了怎麼辦

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在債權債務關係中,債務人應當積極履行自己的債務,儘量在和債權人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間內履行完畢,這是誠信原則的一種體現,如果是約定期間內,債務人沒有積極履行義務的,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進行催債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保障自己債權的實現,但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