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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清潔工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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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清潔工用工合同
在我國臨時用工用籤勞動協議

要根據用人單位具體的用工情況確定


1、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無需簽訂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需要訂立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