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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糾紛可以在本地打官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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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糾紛可以在本地打官司不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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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的可以在本地向法院起訴嗎

可以,規定是原告需要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區法院起訴維權,如果是牽扯到經濟合同糾紛,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區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