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離婚起訴書 | 可以委託律師寫

法律 閱讀(3.18W)
離婚起訴書,可以委託律師寫
離婚起訴書,可以委託律師寫
一般包括原、被告的基本資訊,案由、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四個部分可以參照如下的模板
民 事 起 訴 狀
原告:姓名性別民族年 月 日出生
單位:職務:
電話:
住址:
被告:姓名性別民族年 月 日出生
單位:職務:
電話:
住址:
案由:離婚糾紛
訴訟請求:
5、判決原、被告離婚
6、依法判決婚生子女由原告被告撫養,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元
7、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8、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於年 月經人介紹相識、相戀自由戀愛,年 月 日在市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於年 月 日生育 一 子女 姓名,現年 歲
婚前原、被告兩人感情尚可,但婚後(離婚的理由)
自年 月 日開始,原、被告正式分居,至今已滿 年長期以往,夫妻感情變得淡漠疏遠,已經無法共同生活
綜上所述,原告與被告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確無和好可能,為此原告向貴院提出離婚訴訟,望判如所請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