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社群矯正 | 減刑

法律 閱讀(2.35W)
社群矯正 減刑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社群矯正人員怎麼減刑

我國還沒有試行社群矯正,沒有考慮到充分運用減刑的手段激勵判處緩刑的社群矯正物件積極改造的問題。一、社群矯正物件的範圍1、被判處管制的;2、被宣告緩刑的;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具體包括:(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4)被裁定假釋的;(5)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對於罪行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殘犯、以及罪行較輕的初犯、過失犯等,應作為重點物件,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群矯正。二、判處緩刑的社群矯正物件能減刑嗎我們認為對判處緩刑的社群矯正物件減刑不應有更高的條件要求,社群矯正是1997年刑法出臺多年後才開始引入我國司法實踐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出臺司法解釋時,我國還沒有試行社群矯正,沒有考慮到充分運用減刑的手段激勵判處緩刑的社群矯正物件積極改造的問題。因此我們建議對刑法作如下修訂,即在刑法第七十八條增加一款,規定“罪犯緩刑期間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或者“緩刑罪犯減刑依前款規定辦理”。對1997年《減刑、假釋規定》進行修正,將緩刑罪犯的減刑標準與一般罪犯的減刑標準統一。在刑法第七十六條增加一款,緩刑犯減刑後相應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如果在新的考驗期限內,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情形,新的緩刑期滿,新裁定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如果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情形,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