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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收走交強險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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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收走交強險副本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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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收走交強險副本是合法的嗎?

車輛行駛證年審一定要交強險副本,如果副本丟失可以到保險公司補辦一份。
  交強險保單丟失的,可以憑保險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行駛證原件,到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去補辦一份保險抄件,並且必須要加蓋保險公司的業務章。此外,由於涉及到驗車與年檢的問題,補辦交強險保單時可以補辦保單原件,但是交強險的標誌不能進行補辦。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車輛年檢收走交強險副本是合法的。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