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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婚後拆遷離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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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婚後拆遷離婚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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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公房婚後拆遷,離婚時拆遷利益如何分割

如果是婚前的房屋,需要看所有人或者權利人是誰,如果只是對方的話,同時在婚後並未許諾變化房屋所有權。那麼在離婚拆遷的時候,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仍是對方,該筆拆遷補償款應當是由對方所有,但是對於人員的安置費用,這一補償應當是分攤到個人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