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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兒童乘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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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兒童乘車規定
朋友想知道我國交通法兒童乘車規定是怎樣的
你好,根據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實施的新交規,12週歲以下兒童不得乘坐在任何型別汽車的副駕駛位置,4週歲以下兒童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否則將處以300元罰款/次!   海南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程式碼及處理規定手冊》中看到,“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罰款20元或警告;乘坐兩輪摩托車未正向騎坐罰款50元或警告;駕駛非機動車搭載學齡前兒童未使用安全座椅罰款30元;駕駛自行車搭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將處以30元罰款”等規定。   山東   2014年8月1日,《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將正式實施。條例特別規定,未滿十二週歲未成年人不能坐在副駕駛位;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為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上海   2014年3月1日頒佈實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被安排坐在副駕駛座位;未滿4週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並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