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 | 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 閱讀(6.14K)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是合同中雙方權利行使和義務履行的地點,可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可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或按交易習慣以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一十一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據前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第六百五十條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