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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犯要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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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犯要怎麼認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犯要怎麼認定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從犯認定如下:在共同犯罪中,虛開增值稅發票的和要求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人都是主犯;介紹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人是從犯。在本次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是從犯。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指虛開增值稅發票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