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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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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法院
犯了交通肇事,交通肇事罪法院會出面調解嗎
你好,1、對於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方面,因為屬於公訴案件,法院不會組織被害人與肇事者進行調解,應由法院依法進行審理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2、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則法院可能會在開庭之前組織被害人和肇事者雙方進行調解,也可能會在開庭時或開庭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一審審限一般情況下為二到三個月,所以法院可能會在受理後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進行調解,但具體的時間沒有統一規定,應以法院通知為準。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二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後,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以上就是交通肇事罪公訴到法院還會調解嗎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