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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 被朋友騙去拿著別人身份證貸款 | 高利貸 這樣算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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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被朋友騙去拿著別人身份證貸款,高利貸,這樣算詐騙嗎
未滿18歲,被朋友騙去拿著別人身份證貸款,高利貸,這樣算詐騙嗎
(一)同貸款機構溝通協商

積極蒐集證據,向貸款機構證明自己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意外成為了“被貸人”,要求貸款機構給予合理的解決辦法,如果雙方不能協商出一個好的解決辦法,“被貸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上訴,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自己可以挽回的權益

包括但不限於:

1.在法院的幫助下確認貸款合同無效。

“被貸人”是第一受害者,是無辜的,貸款機構與真正貸款人的行為,從一開始就架空了“被貸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2.要求網貸機構刪除不良信用記錄。

貸款機構審查不嚴,導致“被貸人”人在家中坐,鍋從天上來,這種情況下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對“被貸人”的名譽權造成的損害是巨大的,貸款機構必須為此負責。

3.如果被迫扣除銀行卡里的存款,可要求銀行退回被扣款項。

如果資訊洩露的比較徹底,在“被貸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銀行卡被划走分期付款,“被貸人”是完全可以要求銀行返還這部分存款的,如果銀行拒不返還,可勇敢拿起法律手段,保證自己的金錢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