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被侵犯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
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闡明瞭消費者享有以下權利:
一是知悉權。
即: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二是選擇權。
即: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三是公平交易權。
即: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四是依法賠償權。
即: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五是依法結社權。
即:
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六是知識權。
即: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七是尊重權。
即: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八是監督權。
即:
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消費者有權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消費者協會將依法對投訴方與被投訴方的主體資格及投訴內容進行審查,確定是否受理或不受理。
消費者協會對下列情況投訴應予受理:
(一)消費者因《消法》和本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規定的權利受到損害的投訴;
(二)消費者對經營者未履行《消法》和本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規定的義務的投訴;
(三)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訴;
(四)其他應予受理的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到當地消費消費者協會投訴。
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工作導則》第十四條規定,消費者投訴要遞交文字材料或有投訴消費者簽字蓋章認可的詳細口述筆錄。
投訴材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投訴方和被投訴方的基本資訊,包括投訴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等;
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絡人、聯絡電話等。
(二)損害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及與經營者協商的情況;
(三)有關證據。
消費者要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與受損害存在因果關係,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消費者協會一般不留存爭議雙方提供的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
(四)明確、具體的訴求。
對投訴要件缺乏和情況不明的投訴,消費者協會應及時通知投訴方,待補齊所需材料後再受理。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請及時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舉報或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