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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他人侵佔怎麼維 |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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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他人侵佔怎麼維,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被他人侵佔怎麼維,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被他人侵佔維權如下:當事人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交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款,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
無權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許可權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式批准佔用、徵收土地的,其批准檔案無效,對非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