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從犯的量刑
要具體看情況,綜合分析,以下法條可供參考:我國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 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
財產: 要具體看情況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